網路造就了實體世界不可能發生的情節,最近我便觀察到一個非常不可思議的奇妙現象。

約莫是去年年底,一位朋友告訴我,有人極力介紹一位六年級後段班小女生,以及小女生的老公,因為這兩個人很奇異的當我們還在公司做死做活時,他們已經在外面開公司,並且號召到許多網路義工。

也許我不該說六年級後段班就叫做「小女生」,也是六字頭的我,並沒長她幾歲,況且六年級後段有老公小孩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即使現在是一個晚婚的社會,但抱著小孩看耳鼻喉科的20歲初頭媽媽,我每次生病時都會遇到那麼一兩個。

朋友說這位女生似乎是一位奇人,年紀輕輕開公司,在網路社群上擁有一堆信眾,老的小的都對她佩服五體投地。朋友的前女友年紀比我略長,亦是她的應援團之一,我想有這樣的口耳相傳的見證,可能她真是一位奇人高手,或許我也該找她見面交換一些心得或想法。工作幾年之後,發現對這個產業有熱情的人不多,大部分遇過的同事與主管們,多是彈跳於還沒被泡沫化擊倒的公司之間,憑藉著1999年左右混過某某曾經倒閉的公司,拿著虛虛實實的背景或職位混口飯吃,所以我一聽到這樣的人,不免湧起一股熱情想要感受所謂的英雄好漢。

我打算先由最簡單的個人創作感受起,聽說她是作家出身,也出過不少書籍,我便興致勃勃拿著她那設計精美的名片,直奔她在某大入口建置的社群;一進入社群便看到眾多信男信女,我猜想,她的文字要不如當紅的網路作家藤井樹般細膩,也該在特殊技能藝術設計感上,有著水平鯨魚一般的靈活絕妙。

閱讀過幾篇小說與咀嚼過她的文字之後,我開始感到陣陣的詫異與不可理解。

她的文字既不華麗亦不雕琢,舉事既不考究又不咬文嚼字,但當今有如張愛玲般絕佳文采的人並不多,我們也不該以高標準來作為檢視依據,所以我想試圖由字裡行間中,尋找潛藏在作者生活裡,足以供給讀者啟發的觀念或獨到的看法;但失望的是,我只看到一篇又一篇不知所云的散文,了無新意的情節與僑段安排出來的小說,除了文字之外,也沒有可供欣賞感觸的設計或創作圖像。

研究一下她出版過的散文小說,每本定價都以59塊或99塊之間,低於市價許多,封面與最近頗受爭議的美容總裁,一貫出版的書籍封皮有異曲同工的之妙,走個人代言路線。

細部了解一下她先前所謂的公司,實際上亦以出版自己的作品為主,接案並非沒有,但技術跟規劃上顯然都無法跟業界的專業相較,因曾有朋友原以為透過傑出的對方,可以引薦幾個合作夥伴,沒想到最後反而很無奈地成為他們免費的技術顧問,接到求救電話不好意思拒絕回答。大概距離他們至今步到半年,透過朋友輾轉之間,聽到她與她老公離婚的消息,公司也倒了!這不打緊,因為她已經迅速找到另外一位伴侶,展開同居的生活。

如果硬要將這些事蹟為她戴上任何光還,我們姑且將這樣的女性稱之為"具有自我決定意識的人",而這樣的人其實很多,比如昨天結婚今天離婚,墮胎一墮再墮,小孩生了歸生了,反正老娘就是婚姻不幸,就是遇人不淑,所以你被我生下來你就認命吧!我無意去批判這樣的行為背後得對或錯,拜金或是享樂都是一種社會現象罷了,但是,拋開社會現象的意涵,她的生活或是生命決定權,有哪一點是值得成為現在眾多七字頭八字頭年輕一代的價值典範呢?

一個又一個網友在她的社群上留言,把她奉為女神,奉為精神指標與象徵,而這樣的人,在她的身上看不到任何個人思想上,藝術設計上或是文學創作上有可供立足的討論之處,這樣的網路聞人,是一群人所視為的偶像與精神領袖。

你會罵我這樣的想法是八股更不符潮流,偶像與精神領袖不該被泛道德化與目的化,畢竟現在已經不是崇拜國父革命壯烈犧牲的時代了嘛!你可曾想過,這個時代裡F4會被崇拜,是因為他們夠帥包裝夠精美,行銷夠成功,這樣的崇拜是合乎邏輯的,因為唱片公司為他們付出高昂的代價,為的就是這些崇拜換來的鈔票;還有最近飽受未婚生子輿論攻擊的某樂團主唱,即使私生活及個人的品格受到嚴厲的檢討與質疑,依然有歌迷無論如何力挺到底,這樣的崇拜勉強也是合乎邏輯的,因為他的音樂風格的確夠流行與獨樹一格,

近日又在某報章雜誌看到這位小女生的消息,仔細一看內容已跳脫她的神愛信眾理論,開始大談短暫的舊婚姻與新任同居男友,媒體報導與邀約的理由,已完全無關乎此人的文章,或她是否具有參考價值的理念或思想了,當然更與她是否擁有才華或創見毫無任何關聯,她只是努力大談她的私事,她那經過思考後決定的快速結合與快速離異,在可能經過思考後決定生子與快速更換孩子爸爸的決定。

你要告訴我有一個人寫了一些日記式的小說,跟父母借錢開公司,公司經營不善也未對身處產業有任何貢獻,結婚生子卻對婚姻與孩子沒有堅持的責任,大談自我選擇高於一切原則,這也許是現今六字頭以後的人們,內心形象的一種追求,也反映了一種虛無與無所謂的人生觀念。

偶像是被媒體放大與炒作的,網路跟一般媒體不同的是,它是一個可以運用單一任何方式與絕招去運作的工具,完全不必負擔任何費用或代價,只要你時間夠多,夠無聊夠會哈拉,夠能在文字上表達你對其他網友的關心與照顧(無論你私底下做人多麼不受人喜愛,講話如何的乏善可陳..),你都可以成為網路新偶像,在社群裡被大家膜拜。

意識型態的影響,是不著理由與道理的,否則台獨與統一也不會影響每一次的選舉。

還是不能不佩服,這一切就是網路上某些網友所熱愛的,我就不能像她一樣,不需要工作也不需要有穩定收入,就可以養小孩,我就不能像她一樣,結婚跟離婚的決定一樣快我就不能像她一樣,白天窩在家裡寫小說,月底還能祈禱三餐正常,我就不能像她一樣,有筆錢可以去搞自己的公司,出自己的書,一本賣59或399都無所謂,價錢是高是低,是什麼人買也無所謂。

但是也許你也喜歡這樣子的人,莫名而不之所以然的喜歡著,也許你也自認為是作家或是媒體人或是科技人,anyway,很抱歉以上的話語都得罪了你,在得罪你之餘,我還是很坦白的要告訴你,這是一個自我意識高張的時代,你真正是什麼樣的人已經無所謂了,只要你可以號召一批人,讓這批人認為你夠屌夠了不起,你的文章就是感人有深度,你的技術或創意就是嚇死人,那麼你也可以以某些偶像的姿態面目去面對大家,塑造一種你的意識型態,讓大家因你的光環感到炫眼奪目,實際上東西到底好不好,到底有沒有那麼了不起?so what?美國某神秘教派的信徒直到集體自殺的那一刻,都不知道自己的生命是為何而亡,你又何必去認真研究欣賞的人或事,究竟是什麼玩意呢?

一般人還是喜歡看表面的東西,而且愈來愈表面…這是一個現象,而且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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