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為台北市民水準比較高。

我並沒有區域歧視,自己過去也長期住在新北市,以新北市的市容亂象,交通或治安比起來,台北市的確是比較好,所以理所當然以為,台北市的父母比較懂得怎麼教養小孩,畢竟台北市的罰則跟新北市應該是一樣的,如果不是個人約束力夠,懂得尊重他人,那麼是甚麼原因呢?當然,台北市可能警察比較多,新北市幅員太遼闊,不過,這些都無法解釋某些亂象,似乎跟居民的水準有部分關係。

這陣子白天常常帶小孩出遊,遇到從很多讓我匪夷所思的家長,我發現,因為台北市居住品質比較優,而認為台北市的父母比較懂得教養孩子,是種錯誤!雖然,我寧願相信這個城市懂得彼此尊重的人,還是佔大多數,但是不懂得尊重他人,又過度溺愛孩子的人也很多!住在昂貴地段的居民的觀念與做法,不見得跟得上這個地段的高價值;很多人自私又自利,可怕的是,他們的孩子不知不覺也受到了傳承,還自以為高人一等住在天龍國。

上禮拜我帶小小哈到住家附近的圖書館看書。

走到大門處,遠遠就聽到很大聲的嬉鬧與奔跑聲音,心理不禁納悶了起來:「這不是圖書館嗎?難道我是來到兒童樂園了嗎?」。兒童閱覽室在雜誌閱報區的隔壁,幾個人因為那嬉鬧聲,表情不悅地頻頻回頭,卻沒人出面制止吵鬧的小朋友。

走進兒童閱覽室以後,我發現那大聲地奔跑聲與尖叫聲,大多來自一個約莫兩歲多的小男生;觀察了一陣子,發現他的母親就坐在不遠處的地上,專心地教著比較大的女兒唸書;不知道是不是太投入到忘我,對他小兒子的誇張行為完全視若無睹。

我雖然很不悅,卻跟其他也不悅地大人一樣,沒有出面去制止他的行為。我往好的地方想,也許等一會兒他就會安靜,也許他們母子很快就會離開,也許等這位媽媽忙玩了,她會起身去制止她的小孩。

我繼續牽著小小哈在兒童閱覽室裡選書。那個小男生到處不停地奔跑,幾次都快撞到才剛學會走路的小小哈。後來我發現不對,這閱覽室這麼大,為什麼他每次都是一副快要撞到小小哈的樣子?

他是故意的。

我很驚訝他的行為,但我還是善意的想,他可能只是想要跟小小哈玩,並沒有想到這樣可能會害對方跌倒;於是我低下頭輕聲地跟他說:「弟弟,你不可以這樣跑,會撞到別的小朋友喔!」然後快速把小小哈帶離他奔跑的範圍,找一個空地讓小小哈坐下來看書;心想,他應該就不會再撞過來了,沒想到那個小男生發現沒辦法撞倒小小哈,竟然拿書過來敲小小哈的頭!雖不是很大力,但卻讓我跟小小哈都嚇了一大跳。

如果今天你在圖書館看書,一個成年人突然拿書過來敲你的頭,你會不會生氣?如果他不是神經病而是蓄意敲你,你應該會馬上飆罵起來吧?但他不是成年人,他只是一個無知的兩歲小孩,又因為善意的念頭,我沒有罵他,還是微笑地輕聲告訴他:「不可以拿書打人喔!」

兩歲的小孩應該可以分辨"不可以"這三個字吧!但這個小男生似乎聽不懂人話。被我擋住跟口頭制止幾次後,他繼續拿書過來想要趁我不注意敲小小哈的頭,還好我用手不斷阻擋他的攻擊,被他突然敲了一次後,接下來他始終無法得逞。

可是,我幹嘛這麼累呀!我是來圖書館看書,不是來演「葉問」的啊!

更讓我傻眼的是,當小小哈站起來想走路時,他竟然試圖想要用腳絆倒他,還好我及時發現把他推遠,不然小小哈肯定跌個狗吃屎。

不能因為一個人的無知,就姑息他的行為,無知的小孩跟蓄意的成年人,一樣可惡。

當下一股怒氣衝上來,想要直接把他抓起來海扁一頓;此時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電視上偶爾會出現大人毆打別人家小孩的新聞。
以大欺小確實不應該,但是碰上這種小孩,用說的一點也沒用,看到別人欺負自己的孩子,火氣正旺又不懂克制自己的大人,真的很快會失去理智。

我故意放大音量制止他,想說他那正在專心"教學"的母親,就坐在距離不到一公尺遠的地方,應該會聽到我這麼大聲斥責她兒子了吧!她果然真的有聽見,卻只微微把頭一撇,眼睛連抬也沒抬的丟了一句:「不可以喔!」,然後又繼續去當她的說書人。

真是傻眼了!這不是有說跟沒說一樣嗎?

那小男孩繼續奔跑,繼續放聲大叫,繼續騷擾我們。我終於忍耐不住,走過去跟她說:「請妳管一下妳兒子好嗎?」

她抬起頭,似乎很驚訝我會這樣跟她說,一臉無辜地望著我,一副她們母子倆到底哪裡做錯的表情。但這次,她終於願意把目光轉向她兒子了,沒想到她吐出來還是那句不痛不癢的:「不可以喔!」,接著就回過頭,繼續念書給她女兒聽,一句道歉或是"不好意思"之類的客套話都懶得跟我說,讓我感覺似乎是我打擾了她們,而不是她們打擾了別人。

真的很想把她「ㄅㄚ」下去,真的很想。

也許我應該要再跟她說些甚麼,比如聊聊圖書館基本禮儀,或是分享一點做人處事道理,但我很清楚,我再開口說出來的話,應該不只是這樣而已:

「妳是聾了還是瞎了啊!妳沒看到或聽到妳兒子很吵嗎?圖書館是妳家開的啊!如果妳兒子再拿書來打我兒子的頭,我一定把他的頭打爆!妳給我試試看!」

我自認我是善良的,但善良的人,並不意味是好惹的,也不意味我不懂要怎麼罵人。

思忖著要不要把我的真心話告訴她。但最後我看著她,再看看她兒子,決定關上我的嘴;拿起要借的書,拎著小小哈,就離開了。

這樣做是懦弱的嗎?當我決定關上嘴時,我動搖了一下。我的離開好像意味著,我認輸了,而妳們是對的,這個圖書館就是該讓妳們這樣翻天覆地的不尊重他人。

我應該要反擊攻擊我孩子的人,應該要糾正不當舉止與言行的人,不是嗎?如果糾正無效,我是不是應該要用更激烈的手段,來讓他們見識一下誰才是對的?比如,跟她辯論吵架,叫周邊的人評評理,或是去拉圖書館員助陣?

即使我都忍住不說這些話好了,再待下去,那個小男生若再靠近,我可能會很大力推開他,也許會用力過猛到讓他受傷或受到驚嚇,這是我不願見到的情形,畢竟不管他再怎麼調皮搗蛋,不聽勸告,以兩歲大的孩子來說,是家長的錯。

我感到自己快要到達臨界點,我可能會大聲咆嘯這位媽媽,或者咆嘯他兒子,如果他們依然故我,我不知道我會幹出甚麼事。

忽然想到前陣子看的一部電影:「更好的世界」,想到自己下的那句標語:「你沒有辦法消彌暴力,但你可以選擇如何面對」。

我沒有辦法讓這對母子在圖書館消失,但我可以選擇如何面對;我可以跟她吵到面紅耳赤,也可以把她當作一台垃圾車,讓她帶著她的垃圾走,而不是讓她的垃圾行為破壞我的心情。

小小哈現在雖然還懵懵懂懂,我也不該在他面前做出不好的示範,更何況那個母親,還有一個大女兒,她會聽到我說出那些可怕的話,也會聽到她媽可能回應我惡毒的話。

如果我們可能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最好的方式就是離開現場。況且,我也不是非得要待在這圖書館看書。雖然冷氣很冷,環境很好,台北市該繳的稅,我們一毛也沒少,可是圖書館出現這樣的母子檔,很糟,我寧願回家花錢吹自己的冷氣。

原本來圖書館的目的,是想跟小小哈好好享受這個下午,不是來教人遵守禮儀,也不是來跟人吵架,我不該忘記我真正要做的事,跟我原本預備想要擁有的心情是甚麼。

諷刺地是,這位母親專心念給她女兒聽的書,還是甚麼教小孩要有禮貌之類的故事。

不管念再多忠孝仁義給孩子聽,家長個人行為與教養方式有問題,言教不如身教,除非歹竹出好筍,不然準養出怪物,兩歲不好好教養,十二歲有可能在學校霸凌同學,那麼二十歲拿刀在路上砍人,也一點都不奇怪了!

arrow
arrow

    Christi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