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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最近鬧得沸沸揚揚,台北市具指標意義的「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我對這樣的議題特別關心,因為我們也曾面臨建商的都更計畫詢問。

爬了一堆文,終於比較了解這個案子。

「文林苑」都更建案中少數不願參加都更的王家,從原先市政府劃定都更範圍的不知情,到建商數十次的造訪協調,
都表示不願參與合建、不參與都更。後來他們自力救濟打行政訴訟,四處陳情抗議,市政府祭出第36條「強拆條款」,
日前下最後通牒,昨天(3/19)要開始執行強制拆除。

都市更新條例由原有的「協議合建」的「全體同意」門檻,從2003年起改為所謂的「多數決」精神,即可強制不同意的「少數」參與都市更新。
這樣的修法也就造成了少數的不同意居民成所謂的「釘子戶」,台北市政府甚至表明,依法只要九成住戶同意,即可執行公權力強制釘子戶的拆除。

以前所謂的執行強制拆除,多半是違建戶居多,肉身抵擋機具怪手的畫面讓人動容,內心雖頗同情那些違建戶的遭遇,
可是,違建終究是個事實,但現在我們看到的是,擁有土地與建物合法權狀的地主,因為不參與都更計畫而被下令強制拆除,這真的很匪夷所思的一件事。

士林文林苑最大的爭議點在於,王家擁有透天厝土地與建築物的獨立所有權,一開始即表明不願參與都更,
卻硬被建商將其土地劃入都更的範圍,引用強制不同意的「少數」參與都市更新,甚至可透過公權力拆除王家擁有的合法土地房產。

除此之外,建商早在數年前就已經把尚未達成都更共識的土地,以預售屋的方式販售一空,所以現在騎虎難下,非要取得王家土地不可,
否則容積率大減好幾百坪,勢必少了好幾戶可賣,難以對已預購的新住戶交代;但也不是完全無法交代,建商只要賠錢給購買預售屋的屋主即可,
但這筆錢最後會是建商出的嗎?畢竟當初是市政府同意讓這樣的都更案件過關,建商難道不會申請國賠?市政府的錢,不就是你我納稅人的錢?

這個案子有太多瑕疵,不過建商依法有據,只是這個「法」訂的實在是挺離譜,到底是怎麼過關的沒人知道,況且當我們用不到這個法時,
誰也不會去關心它到底有沒有保障老百姓的權益。

我們家這一排幾乎都是3、4層公寓或透天厝,前面又臨路寬逾四十米的大路,所以一直有建商要召開說明會,
查訪居民的都更意願。

只是說明會辦了好幾場,里長也很熱情的邀約了,卻沒有甚麼人參加。

站在我們的角度,其實換個電梯大樓來住住也不賴,但我們這樣的想法卻被鄰居當成「年輕人不懂事」。

鄰居們對於一坪換一坪的條件不滿意,因為如果扣掉公設比,一坪換一坪,最後換到的未必是原來的居住建坪空間,
不過這並沒有經過實際加入容積率的換算,大多數是住戶們口耳相傳建立起來的認知;加上這邊純住戶不多,
大多是做生意的店家,以及把房子拿來出租的包租公,改為電梯大樓每月多租個3000元,對他們而言根本利益不大,甚至都更期間還會少了好幾個月的收益。

光是這樣,就可以影響很多人參與公聽會意願,甚至對於都更的看法了。想當然爾,建商的說明會只有不到十個人參加,
而且其中還有幾個人是一家人。

所以要搞定一個都更案真的很難,花上個十幾年協調,最後能成功的寥寥無幾。

台北市急需都更的地方非常多,像南機場公寓,幾年前有朋友購入一間準備等都更投資,邀我過去參觀過;說真的,那邊如不重建,
真的居住品質太可怕,不知道甚麼時候會倒塌;但南機場公寓住的多是低收入弱勢族群,本來對於都更的自主能力就薄弱,再者,
因為多是弱勢族群,都更後想必返回居住較多,否則要叫他們搬到台北市甚至是台北縣的哪裡,才有辦法再買一間房子?所以,
建商對於哄抬房價就會受到抑制,協助重建的意願就更加低落,如果政府無法積極介入,都更之路要待何時。

這也就是,該積極介入的地方不介入,不該積極介入的地方卻又強制執行,造成民怨,這樣的政府,人民該說些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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