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冷門的教養書,至少跟我手邊有的幾本,百歲系列一刷再刷的書比起來,它算是鮮少人知道的一本書
因為書名有了「聖經」兩個字,或許會排除掉異教徒或無信仰者的購買,但如果你也是屬於見到「聖經」兩字就怯步的,可是會錯過一本好書
我不是基督徒,卻在校園書店翻閱到這本書,讀到作者引言,對他的想法感到十分有趣:聖經的教養智慧-如何教出有紀律的小孩作者John Rosemond是一個具備合格資格且做過多年心裡諮商的醫生,血統純正卻對佛洛伊德這位心理學始祖爺嗤之以鼻,對於育兒看法,John Rosemond的立場是保守且傳統的,因此他承受到許多抨擊,尤其在體罰這個論點上。
陸陸續續看過不少教養方面書籍,每本總是千篇一律地寫著:要帶給孩子快樂、絕對不可以傷害孩子的感受、要讓孩子有自信、不要責備孩子、要傾聽要理解、要當孩子的朋友....blablabla.........
看完後,忽然覺得我父母真是天大的罪人,他們從不依照上述這些專家學者提出的方式養育我們,我是怎麼活到現在而不會去作奸犯科?要不我也該得個心理疾病,或者出現一些人際或者行為異常等行為。
讓我回想一下,嗯,他們會帶給我快樂,但不是因為他們特別做了甚麼事,只是就因為他們是我爸媽,他們花時間照顧我、陪伴我,所以跟他們在一起時會很快樂;偶爾當我犯錯,他們會罵我或威脅我,甚至禁足,一瞬間那的確是嚴重傷害我的感受,但當我恢復自由時,我已經不記得也不認為,當時的感受有多嚴重被傷害;至於不要責備並且要懂得傾聽理解.....這根本是從來都沒發生在我爸媽身上過,我想這輩子他們都不可能不責備我,就連我現在照顧小孩的方式,偶爾也因為太粗心大意,免不了要受他們一番責備。最重要的是,雖然我與父母的談話,可以很輕鬆就像朋友,但我非常肯定,我們一輩子都不可能是朋友,我對他們的尊敬與敬畏,遠勝過任何一個朋友。
John Rosemond 解答了我對於現今教養方式的困惑,他讓我知道我的父母不見得通通是錯的;他說,醒醒吧!你們這些被洗腦的爸媽,你還在疑惑哪種才是對的嗎?你那些沒讀過半本教養書籍的阿公阿嬤,還有你爸媽,他們的教養方式或許才是對的!
「傳統」這兩字也許意味著不流行或者過時,但卻不代表它是錯誤。
傳統的主流心理學派認為,一個人長大後發生心理或生活上的問題,都與他的成長背景與家庭關係脫不了干係。
犀利人妻裡的<薇恩>為什麼會變成小三,是因為小時候父母離異,心中產生不安全感極力渴望愛情所致;於是有了這樣的一段劇情,藍天蔚他娘開BMW把她帶去擎天崗輔導,順便告訴了她這段因果關係,讓薇恩認清自己之所以會當小三,完全是因為被父母傷害所導致.薇恩是多麼善良又可愛的一個女孩,本不該會幹這種奪取姊夫的卑劣之事!這一切都是因為她的父母離婚,讓她的人格產生了扭曲。
如果John Rosemond看到了犀利人妻這段,一定會說:
「屁!當小三的人就只是因為她想當小三,或者說她也不反對當小三,把她爸媽捲進來幹嘛?」
當一個人去看心理治療師時,治療師會展開心理考古,試圖了解一個人的童年與家庭關係,並在過去與現在之間建立起一條連結
,作者認為這樣牽扯祖宗八代的心理諮商方式,根本是把責任推給他人,把所有自己幹蠢事或錯事,都解讀為心裡創傷;不管是成人或是小孩,做錯事就得對行為負起責任,而不是找一堆藉口擺脫責任;舉個例子,心理醫生可能會告訴某人,他之所以一直無法結婚,是因為父母的離婚導致婚姻恐懼,但假設某人的父母從沒離婚,卻還是恐婚,那麼治療師還是會試圖尋找其他可能連結,並且連結出一個答案,也許會說,因為父母太幸福了,害怕自婚姻不會有他們那完美,所以才導致恐婚!
佛洛伊德所聲稱的,經由早期童年經驗所導致的成人適應不良行為模式或人格扭曲,這之間的因果關係根本無從證實;即使如此,這還是主流學派,還是目前普及的心理治療方式,是大部分的人都相信的心理決定論;這樣的邏輯就是,人不是真的想要幹壞事,而是他心理生病了!心理健康的人是不會想要幹壞事的。
在過去,也就是在我們老阿嬤的那個時代,一個素行不良的孩子或成人,就是被視為做壞事的人,沒有甚麼理由,不管他父母是好的或是有問題的,他就是做壞事,沒甚麼好多扯的;但是在現在,他可能會被描述為一個受害者,需要心理治療或藥物協助,或者雙管齊下,所以醫生猛開處方簽,藥廠猛賺所謂心理問題帶來的錢財。
本書標題提到聖經,免不了要引用一些聖經的說法,若撇開聖經的部分不看,它還是一本論點很特殊且值得好好閱讀的教養書,它不談甚麼過度的溝通與理解,或是行為偏差其來有自這套,甚至不反對適時給予體罰;總之只要當孩子出現行為偏差,不需去思考為什麼他會變成這副德行,馬上阻止他犯錯,或未來還會再繼續犯錯就對了!對作者來說,最傳統也最簡單的方法與原則,效果卻是最好,也不會造成甚麼孩子所謂的心理創傷。
這點可能會衝擊到現在的很多教育理念。
現在盛行的想法是,遇到行為偏差的孩子,要多溝通與勸導,用談話的方式讓孩子歸回正軌,讓他了解他行為偏差的原因,以不傷感情的方式,引導孩子歸向正途,所以孩子犯錯不可以體罰,體罰就是以暴制暴,這會造成孩子的心理創傷,讓他以後長大去霸凌他人,這是以權威壓迫孩子.本書作者卻是認為,當孩子執迷於打電動而偷竊時,你想要跟他慢慢討論,關於偷竊是錯誤的行為,做人不應該偷竊,希望他可以聽進去你的勸導,並且真心從內心產生「偷竊是錯誤的,我真是大錯特錯」這樣的想法,真是太天真!
本書是市面上少有的一本,不以全然負面的角度討論體罰問題的教養書籍。
2011.05.11補充:為了避免因看到21世紀教育的禁忌詞彙「體罰」兩字,而誤會John Rosemond對於體罰的看法,節錄本書P249中關於如何體罰的文字:
體罰不該在盛怒下進行,體罰必須符合公義,一個即將被體罰的孩子,應該要知道父母的生氣是十分嚴肅的態度。從這點來說,體罰應該要保留給情節最嚴重的過錯,包括以挑釁的方式不敬,藐視父母或其他長輩,偷竊,或是說謊造成別人的傷害(比如做偽證)及攻擊行為。
在大多數情況下,父母都應該和孩子一起坐下來,確實讓孩子了解自己做錯了甚麼,以及父母決定體罰的原因-------也就是強調過錯的嚴重性。但當孩子才剛學會走路時,有時迅速地打個一兩下屁股,沒有事先的談話或警告,這樣的作法也是適當的。在這個時候,體罰的目的不是為了糾正錯誤,而是要迅速制止,並且要孩子注意到自己的不良行為。理想上,體罰應該要在一個非公開的場合進行...........而父母應該要和孩子待在一起,直到他們不再感到難過為止。
然後,父母應該要和孩子重新保證自己的愛絕對不會消失。
我要重申,我的意圖不是要提倡或是反對體罰。體罰對於適當管教孩子並非不可或缺,體罰本身也不是不正當....有效的管教方式不是靠甚麼方法,體罰或其他手法,而是透過教誨與期望及有效的溝通-------也就是領導力。
反對體罰的論點有很多,包括美國研究人員發現,打孩童屁股或是其他的體罰方式,可能阻礙孩童智商發展。美國懲戒與家庭暴力專家對1510名2歲—9歲的兒童進行了4年的跟蹤研究後發現,在806名2歲—4歲的兒童組中,未遭體罰過的兒童,智商的平均商數比經常挨打者高出5分,而另一組704名5歲—9歲的兒童,這一差距是2.8分。研究人員因此建議,在任何情況下,孩子都打不得。
監獄關的也都是一些高智商的犯罪者不是?我們到底是要養出一個品格高尚、道德良好、謙遜慈悲的孩子,還是一個智商很高的經濟犯?
John Rosemond強調,孩子絕對不是天生就善良無邪,如果不教導他,孩子天生就是自私,且不懂分享與為何物的個體。
這邊指的是「不反對」,不表示他「支持」體罰。作者的觀點著重在:
1.二歲-六歲是體罰最具效果的階段
2.六歲以上如果還是只能靠經常性體罰教養孩子,John Rosemond認為使用這樣持續體罰方式的父母,還是需要檢討一下自己
3.體罰要演變為兒童虐待並不容易,也不是常態.......心理學家黛安娜.包倫所做的,關於不同教養風格的最新研究,她發現,基於理念而反對體罰的父母,比起沒有這類哲學反對立場的人,較容易對孩子的不良行為有過度反應.
4.孩子愈常被體罰,對於體罰會愈來愈麻痺,重點不是在於經常性的體罰,而是因事置宜選擇管教方式
5.1996年美國小兒醫學會召開一場特殊會議得到一個結論,為了證實體罰會激發孩子反社會與攻擊行為的研究,比為了證實體罰可以抑制反社會行為的研究相比,前者比較不具說服力(這邊很繞舌,結論就是體罰跟反社會行為沒有正向關係)
所以他並非是全面性的支持體罰,重點還是在於父母本身對孩子的領導能力。
我相信我這個世代的人,很少人小時候沒因為犯錯被父母體罰過;這些體罰,哪一個是經過完美的溝通後才開始執行?且執行的過程完全不傷害彼此感情?
但這些被打過的人,有幾個因為小時候犯錯被體罰,導致長大後人格扭曲,因此以暴制暴他人?
或者對父母心存怨恨,長大後棄養父母,甚至以別的手段報復父母?
至少我沒有,雖然我覺得當時他們真不該打我,最好還可以帶我去吃一下牛排,好好勸我不要犯錯之類的;但如果他們真的這麼做,我也許到現在都不可能改進。
他們就是希望我牢牢記住,有些錯誤一輩子都不可以再犯。
我確實記住了,也很感謝他們當時打過我,如果沒有那幾頓皮肉之苦,只是跟我促膝談心希望我改進,感覺起來很美好,但我想這對於改進我的行為無異是緣木求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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