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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世界裡先當壞人的人,有時候並沒有什麼不對,一直想當好人卻造成彼此痛苦的人,才是骨子裡最壞的人

前老闆,有天忽然MSN敲我 「ㄟ!你前夫剛剛有跟R一起過來」 (R是另外一個出國唸書,今年學成歸國的朋友) 看到他人稱呼我前男友為 「前夫」 兩字覺得頗趣味,後來覺得拿來用真的很貼切。

千萬不要誤會我離過婚(不過就算離過婚又怎麼樣,好像也不會怎麼樣....),人與人交往一段不算太短的時間,到底男女朋友跟夫妻的界線差異有多大?

有人說,是法律保障,有人說,是對方掛掉你可優先繼承遺產,有人說,至少他已婚,別的女人不敢來招惹他。

離婚照樣搞劈腿的男人比比皆是,結婚後不照顧妻兒的男人也很多。結婚不結婚,實在很難用來定義兩人感情與關係的程度。

若要我認真思考,我想,我們那段感情與婚姻的距離是........ 我不會叫他媽,「媽媽」,他也不會叫我媽,「媽媽」。 逢年過節我們依然跟自己原生家庭度過,尤其是一年三節,端午、清明與新年。

除了不到法律定義可以直呼對方父母為自己父母的關係,我們待彼此兄弟姐妹與家人朋友,就宛如自己一般親密與重視 。

那分手的心情跟離婚差不多,不管對我們自己或對於彼此的家人來說皆是。只是我們不用麻煩地去法院辦理公證離婚,不用爭小孩的監護權官司與贍養費問題,更不用勞煩身旁的倒楣朋友來當離婚證人。

花了好長好長的時間,把東西打包,哪些是你的,哪些是我的,哪些你丟掉,哪些你留著….切割切割再切割…..除了東西必須分割以外,還有朋友。 那幾年朋友圈的高度重疊無法避免,總不能要這些朋友因為兩人的分離而必須選邊站;但是慢慢的,朋友會選擇向左走或向右走;很慶幸的我平日做人不算太失敗,有許多原本是他的朋友還樂意與我保持聯絡,只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大多數我暫時選擇自動疏遠。

切割,分裂,這就是分手或離婚必須要做的事情,不管是事物或是人,都仿佛要經過一個重新劃位再重新定義。

除了記憶是不可切割的以外,其他我們雖不願,但不得不切得清清楚楚的。

朋友說,會難過?會痛苦吧? 當然,只要是人都會難過,就算是一隻狗,養了四、五年了都會有感情,只是,這難過已跟花樣年華時的那種分手後,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不能工作的痛苦不可同日而語。

分離帶來的難過與痛苦沒有程度的分別,只有方式的不同。 兩人決定分開的原因很多,

也許是交往一段時間發現個性不合,你受不了他或他受不了你,也許是因為你發現你沒那麼喜歡他,妳或他喜歡上了別人;也許是因為他劈腿,你受不了自尊心與信任感被摧殘而選擇離去,不管怎麼樣,你發現他沒那麼愛你了,或你發現自己不那麼愛對方了,那分裂的理由都是建立在情感的因素,面臨分手的衡量點與生活或人生階段無關,而是往後繼續下去開不開心的考量而已。

但是當妳與一個人交往不是一年半載,而是四年、五年時,那種去當兵的也退伍,服國防役的也退伍,大學可以再延畢一年的長度時,兩人不管在個性或其他方面,經過這麼漫長的摩擦也早已互相接受與妥協,臨門一腳前卻忽然彼此喊停,中間的問題雙方早已了然於心。我們熟悉於彼此的個性、工作、家人、朋友,一切的一切,但卻依然沒有信心可以一起走到人生下一個階段。

那些年來,一直有朋友問我:「你為何不結婚?」 我的答案永遠是:「因為我不想結婚」 究竟是我們都太過不成熟,還是我們都想太多?

直到有天碰到一個人,他問了同樣的問題後,又接著問:「你有沒有想過,也許是人的問題」 我一時語塞。 他提醒了我,不想結婚的因素,到底是恐懼婚姻,還是無法確定他是不是就是那個人? 一個沒有辦法往下走的理由,出現了。 然而說那句話的人,如今已自動蒸發於我的生活之中。

我喜歡宿命論的說,上天安排一個人來亂,總是有原因的;那原因究竟是什麼?也許必須等到眼睛要闔上離開人世間時,才有辦法得到一個明白,又或者來生才能明白。 截至今日,有些朋友還是認為,當時的我未免過於衝動與直率,但,對於遲遲無法往下走的兩人,這無疑是一個大大的解脫。欣慰的是,所謂的這位「前夫」後來也用行動讓我知道,他可以迅速復原的能力到底有多強。 我們並沒有淌在要死不活的糾纏爛泥裡打滾太久。

除非我重新投胎做人,否則對於他理想中的超完美老婆,我此生已沒把握可確實做到;而到底是因為"他"的因素而無法做到,還是真的無法做到,老實說我也自己也不敢肯定。

但我想,此刻的前夫會與我有共同發現:

原來,我們自己一個人時,可以過得這麼好。
原來,我們只是沒有人先去做出,那個會讓關係改變的決定罷了。
原來,壞人不見得只有男生可以當的。

當壞人的那個人,沒有什麼不好,一直想當好人卻造成彼此痛苦的那個人,才是骨子裡最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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