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了兩天,花了一天申請資料與填寫就寄出,大約一個月後收到法院裁定;其中花在研究如何辦理的心神最多,其他的都只是跑腿與打字的功夫而已

以下是我成功辦理的心得紀錄:

辦理限定繼承最麻煩的地方,除了研究如何DIY以外,其次就是準備資料

文件資料的表格範本或申請路線如下:

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與除戶資料)-->國稅局申請財產所得歸屬表-->郵局(購買匯票)

(一)家事聲請狀(板橋地方法院下載家事科民事聲請狀格式

按照需要的欄位填寫,文件第二頁空白的部分,我填寫的文字為下,提供參考:

為限定繼承,依法呈報事:

緣繼承人之XX(關係稱謂,如子女或孫子或父母etc.),即被繼承人XXX(姓名),於民國XXX年X月X日因XX病而去世,其所遺留財產如遺產清冊所載。惟其生前有無負債、負債若干、債務人為何,均不得而知(如已知債權人與債務多寡要註明),被繼承人亦未以遺囑指示。按民法第1154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得限定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償還被繼承之債務。又民法第1156條明定,為限定繼承者,應於繼承人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呈報法院。爰依民法第1156條及非訟事件法第141條之規定,於民國XXX年X月X日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檢同相關資料(如證物欄), 

狀請鈞院鑒核,准予限定繼承並為公示催告,以保權益。
  此 致

臺灣XX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公鑒

 

(二)繼承人戶籍謄本
)被繼承人除戶謄本: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陳報人印鑑證明: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財產所得歸屬表(財產總歸戶清單):至國稅局申請

    申請須備文件:    

1-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被繼承人除戶籍資料或死亡診斷證明書或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

1-2.申請人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即可)。如非配偶或民法第1138條第1順位繼承人時,尚應另檢附加蓋申請人印章之繼承系統表。

1-3.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時,應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六)遺產清冊

依照國稅局所申請的財產總歸戶清單,自擬一份「遺產清冊」.遺產清冊上包括以下四大項目,以及這些財產的預估市價

A.存款:參照財產歸戶清單所載

B.動產與不動產:參照財產歸戶清單所載。假如被繼承者持有一台車子,但歸戶清單上並不會列出這台車子的市價,所以須大約估計一下價格,可以到坊間詢問中古車價;房子的部分現在有不動產實價登錄,應該很好評估。

C.保險:如果往生者生前有購買保險,儲蓄險理賠部分,因為投保時已有設定理賠受益人,故不屬於遺產;醫療險的部分,理賠金是支付給被保險人,所以列入遺產;國稅局的財產歸戶清單上沒有保險金這個項目,如果往生者生前有購買保險,申請人在辦理限定繼承時,理賠金通常都還沒核定出來,可請當初承保的保險業務員協助先粗估金額,再填入遺產清冊中,。

D.債務:如果知道債主是誰、積欠金額為多少可列出我想通常辦理限定繼承的家屬都無法確定債務。

(七)繼承系統表(板橋地方法院下載繼承系統表格式 

範例檔案打開,乍看之下應該就是繼承系統表的三種格式,只需要填寫一種樣式即可,不過我為了怕資料不完整被退件,保險起見還是三種範本都填了。  

(八)全體繼承人名冊:

製作一張表格,欄位包括所有繼承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性別、出生年月日、戶籍所在地址"。

這份文件必須身體力行去準備,就算委請代書幫忙,代書也不可能幫你問到家人的所有資料,是所有申請文件中最麻煩的一份;還好我們家族不算龐大,全體繼承人加起來不超過十五個,而且他們彼此住在附近,我只透過表姊就幫我蒐集好所有親戚的資訊,大家也都理解我蒐集這些資料的理由,馬上就提供給我。

填寫的過程中,意外發現很多長輩的星座,對照平日相處時的感覺,還蠻有趣。

(九)郵局匯票一千元

至郵局劃撥劃撥填寫「郵政劃撥儲金匯票」,金額一仟元整,收款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地址22008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1段30巷1號。匯票以普通掛號函件寄送每件25元、如以限時掛號函件寄送每件32元、回執每件另加9元。

(十)「遺產清冊」上所列出的遺產證明文件影本

如土地權狀影本、房屋地契影本、行車執照影本、存摺影本等等證明文件,保險理賠的部分影印保單契約封面與投保金額該頁即可,不須印出整份保單契約

如填寫文件有不清楚之處,可直接撥打法院輔導電話詢問

法律諮詢資源地址與電話如下網址:

https://www.moj.gov.tw/ct.asp?xItem=29348&ctNode=27961

打去板橋地方法院的輔導專線

對方接起我的電話後,就是一副很想要我趕快問完問題,好快點掛電話的態度,回答的內容也不怎麼清楚詳細;只能想,他們應該很忙碌吧!不然就是接線者個性上的問題(也許他生性不喜交際應對?)

同樣是政府機關,隸屬中央政府的法院,跟隸屬地方政府的戶政事務所,態度還真有天壤之別!台北市戶政事務所的人員可是電話中都彷彿聽得到笑容!

民眾就是不懂才打電話諮詢,又不是無聊打電話過去聊天,即使同樣的問題已經回答了八百遍,也要多點耐心聽完一次又一次吧?這樣的輔導專線即使打了多少有點幫助,可是打完後心情會很差,本來不懂的人會覺得自己怎麼那麼蠢,搞不懂行政流程時更覺得自己好像"愚民",問題是那些文件內容又寫得很複雜不易讓人搞懂,為了不要感覺自己像是沒念過書的愚民,就會想何不乾脆找代書辦(這也許也是代書的功能之一,讓申請人心情好一點)

為什麼政府要設計這樣的文件與互動觀感,讓人民覺得自己是愚民呢?

雖然本人也不怎麼喜歡郝龍斌,就因為撥過板橋地方法院輔導諮詢電話的緣故,又更討厭馬英九了!馬總統可真是無妄之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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